防城港一被执行人玩 “躲猫猫” 被拘传,终知法律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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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8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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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一被执行人玩 “躲猫猫” 被拘传,终知法律威严  
2025年06月24日 12:34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记者 杨康 通讯员 童瑶 覃海云 编辑:苑长军  

“本以为调解书只是走个形式,没想到法院动真格的!”6月9日,在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人民法庭,被执行人林某某面对执行干警的突然出现,终于意识到法院调解书的严肃性。

林某某当场掏出2万元,并重新承诺分期还款。

这事还得从一起租赁纠纷说起。去年,企沙镇某车行与林某某因4万多元租金闹上法庭,双方在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林某某分期付清欠款。可白纸黑字签完调解书后,林某某却玩起了“躲猫猫”,一分钱都没还。

车行老板无奈,今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起初,法院查遍林某某名下财产一无所获,案件只能“终本”。但转机出现在6月9日——车行老板偶然发现林某某行踪,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将其拘传到法庭。

“法官,我现在真拿不出全部钱……”面对可能被拘留的后果,林某某当场掏出2万元,并重新承诺分期还款。鉴于其态度转变,法院未采取拘留措施,但执行干警严肃告诫:“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有法律效力,再失信必将严惩!”

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法官表示,很多群众误以为调解书“不算数”,其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拒不履行调解书将面临强制执行,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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