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进驻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开启多元解纷“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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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2 04:10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入驻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无论您面临的是民商事合同纠纷,还是跨境贸易争端、知识产权争议等问题,都将为您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仲裁服务。法律有力度,解纷有速度,守护您的合法权益从专业仲裁开始!

全领域仲裁护航

覆盖纠纷解决全场景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12、13号窗口)为您提供专业、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与财产权益纠纷,涵盖经济合同、知识产权、房地产、金融等诸多领域以及国际商事合同纠纷。

商事争议解决 针对合同履行纠纷、股权交易争议、债权债务清偿等商业矛盾,依托深厚的商事仲裁经验,快速厘清权责关系,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纠纷解决成本,助力商业活动顺畅推进。

企业发展保障 聚焦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企业并购纠纷等企业发展关键环节,精准对接企业实际需求。凭借仲裁一裁终局的特点,为企业稳定经营筑牢法治根基,护航企业长远发展。

涉外纠纷处理 专业应对国际贸易合同、跨境投资合作等涉外争议,遵循国际惯例,配备多语种服务支持,高效维护当事人跨境合法权益,让跨境争议有“理”可依。

双线联动解纠纷

全时服务“不打烊”

为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仲裁服务打通“线上+线下”双通道,深度融合仲裁高效、灵活的独特优势,重塑解纷新体验。

线下窗口服务

一楼仲裁服务窗口,提供蒙汉双语面对面咨询、案件受理、材料审核等“一站式”服务,专业人员现场解析仲裁规则、梳理法律关系,让复杂纠纷在规范的程序中快速化解。

线上智慧解纷

登录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官网“智慧仲裁”在线平台和“司法通”平台,当事人可7×24小时随时提交仲裁申请、上传证据材料、查询案件进度,打破时间与地域限制。

专业团队加持

仲裁服务“有温度”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选派了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仲裁员入驻仲裁调解室。仲裁员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快速准确地把握纠纷焦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权威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定期对窗口、调解室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

新平台新担当

打造解纷“前沿岗”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将以此次入驻为契机,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如果您有经济合同纠纷需要解决,欢迎来到呼和浩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13号仲裁服务窗口咨询办理,工作人员将竭诚为您服务,为您排忧解难!

“仲在公信 裁为人和”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全力守护您的

合法权益与美好生活!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是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核准登记的呼和浩特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于1995年9月20日正式成立。

受理范围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

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示范条款

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是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法定依据。如果合同中没有签订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法不能受理。因此,请根据格式合同中“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同表述,选择适用以下示范仲裁条款: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①种方式解决:①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3.如纠纷已经发生,但合同中没有签订仲裁条款的,要积极与合同相对方协商,经协商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其协议内容可表述为____与____之间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签订的《____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