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上班,单位从我第一个月工资里扣四百元押金,合同签的说工作时间没满半年自己辞职就不退还那四百块钱的押金9怎么办啊
其他劳动争议劳动纠纷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1.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受法律的保护。
»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单位收取你的押金的做法是违法的,你是可以要求单位及时退还的。
» 3、即使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不足半年不退押金,这样的约定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 4、你如果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作为劳动者,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论单位是否批准,在到期后你都可以自行离开。
» 5、在你离职时要求单位及时返还押金。
行动建议
» 1、收集能够证明与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 2、公司收取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
» 3、你可以要求法律的规定来离职。
» 4、在你离职时可以要求单位退还押金。、
» 5、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 6、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