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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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4 20:22

报告编号:NO.202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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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在哪?挪用公款罪与职务侵占罪有区别。主体上,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等单位人员;客体、目的、行为表现方面二者也不同,如目的分别为暂时使用和非法占有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在哪

挪用公款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以下区别:

(一)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并不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二)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和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三)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是以暂时非法使用公款为目的,具有归还的意图;职务侵占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本不打算归还。

(四)行为表现不同。挪用公款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职务侵占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在哪

二、挪用公款罪多少钱判多少年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不仅取决于挪用公款的金额,还与挪用公款的用途、挪用时间、是否归还等多种因素相关。

(一)关于金额方面

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2.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二)其他影响量刑的因素

如果挪用公款后及时归还,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考虑;若挪用公款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具体的判刑年限,要综合各种因素由法院依据刑法规定作出判定。

三、挪用公款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挪用公款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以下区别:

(一)犯罪客体方面

1.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一定期限内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2.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行为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改变了财物的所有权归属。

(二)犯罪主体方面

1.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2.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犯罪目的方面

1. 挪用公款罪以暂时非法使用公款为目的,准备日后归还。

2. 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归还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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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飞团队 陕西西安

赵海飞律师毕业于知名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刑事辩护、法学方法论。现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系刑事业务部负责人。从法学院毕业即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承担了大量的刑事案件,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其中两起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成功争取了无期和死缓的判决结果。多起案件的辩护意见均得到法院的支持。在民事方面,主要办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为近百家因交通事故而致残或死亡的受害人家庭争取了合理的赔偿。同时数次参与公益诉讼,多起刑事辩护援助案件,获得了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的称号。在理论研究方面,赵海飞律师擅长法学方法论、刑事辩护方法论研究,多次参与律协及单位重大刑事案件的研讨,作出的建议多数被采纳。秉承着忠于法律,诚信执业的理念,在法治的道路上不断求索,让正义不缺席也不迟到!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