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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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5 11:59

违规类别 违规内容 表现行为 违规处罚
一类违规   1.1未经授权擅自使用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品牌权利;直接或间接仿冒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   1.1.1利用自身、客户或阿里巴巴合作伙伴等相关支付宝账户从事洗钱、贿赂、欺诈等非法或不正当行为;   60分/次;扣除保证金  
1.1.2其他符合1.1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1.2 损害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品牌形象,或未经授权擅自以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的名义或使用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品牌权利进行任何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重大影响指运营服务商行为给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或客户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或引起客户投诉并对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公众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等):   1.2.1诋毁、打压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或服务;  
1.2.2直接或间接仿冒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或服务;  
1.2.3其他符合1.2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1.3 通过不正当手段收集、使用、泄露阿里巴巴的客户信息的行为:   1.3.1致使阿里巴巴或客户任何商业资料流失、被盗用或被第三者取得;  
1.3.2通过技术手段抓取阿里巴巴客户信息;  
1.3.3买卖阿里巴巴客户信息;  
1.3.4其他符合1.3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1.4 盗用他人账户,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1.4.1 盗用他人账户,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1.4.2其他符合1.4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1.5 其他阿里巴巴认定为一类违规的情形。   1.5.1 其他阿里巴巴认定为一类违规的情形。  
二类违规   2.1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造成或可能造成客户对服务商与阿里巴巴关系产生混淆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或引导客户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造成或可能造成其他客户对该客户与阿里巴巴关系产生混淆的行为:   2.1.1冒用阿里巴巴名义出具文书;   24分/次  
2.1.2自称是阿里巴巴公司、阿里巴巴员工;  
2.1.3以“阿里巴巴官方服务商”、“阿里巴巴合作服务商”、“阿里巴巴指定服务商”名义等相同或类似字样进行宣传推广;  
2.1.4引导客户以“阿里巴巴指定供应商”名义等相同或类似字样进行宣传推广等;  
2.1.5其他符合2.1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2.2其他阿里巴巴认定为二类违规的情形:   2.2.1其他阿里巴巴认定为二类违规的情形。  
三类违规   3.1 引导、帮助客户违反或规避阿里巴巴中国站各项规则、相关服务协议的行为:   3.1.1引导客户违规操作,明知客户需求违规仍接受客户的违规操作需求;   12分/次;连续12个自然月内,再次出现同款违规行为(指适用本管理规则同一条款),每次扣24分。  
3.1.2其他符合3.1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3.2 造假或协助客户造假的行为:   3.2.1信息造假;  
3.2.2提供伪证;  
3.2.3虚构事实,隐瞒事情,阻碍阿里巴巴正常调查;  
3.2.4伪造不存在的合作关系;  
3.2.5擅自以客户名义发起、撤销投诉;  
3.2.6其他符合3.2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3.3虚构评选活动或过度承诺或引导客户进行类似虚假宣传,但未构成一类违规或二类违规的情形:   3.3.1传递可以加快活动报名速度或保证报名成功;  
3.3.2使用“阿里巴巴第一”、“阿里巴巴最佳”、“阿里巴巴最优”等进行宣传等;  
3.3.3其他符合3.3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3.4 因不当操作导致阿里巴巴的客户信息或其他有关的商业资料对外泄露、流失或被第三方获取,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后台数据、阿里巴巴客户信息、商业信息等;   3.4.1因不当操作导致阿里巴巴的客户信息或其他有关的商业资料对外泄露、流失或被第三方获取,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后台数据、阿里巴巴客户信息、商业信息等;  
3.4.2其他符合2.4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3.5其他阿里巴巴认定为三类违规的情形。   3.5.1其他阿里巴巴认定为三类违规的情形。  
四类违规   4.1 不正当竞争,采用不正当手段抢占客户资源,破坏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影响市场融洽度和客户感受:   4.1.1教唆客户投诉同行、恶意诋毁同行;   8分/次;连续12个自然月内,再次出现同类违规行为,每次扣16分。  
4.1.2其他符合4.1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4.2在服务过程中因运营服务商操作不当,导致客户利益受损,但性质或情节较轻者:   4.2.1运营服务商根据客户授权进行相应操作,导致客户因发布的产品信息违规而被扣分;  
4.2.2其他符合4.2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4.3 未经客户同意或超越客户明确授权范围操作客户账户行为,引起客户投诉:   4.3.1未经客户同意或超越客户明确授权范围操作客户账户行为,引起客户投诉;  
4.3.2其他符合4.3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4.4运营服务商在与客户签约之后两周内未将真实的合作关系备案至阿里巴巴,且经阿里巴巴提醒后拒绝备案:   4.4.1未将有效运营合作关系进行在线报备;  
4.4.2其他符合4.4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4.5 其他阿里巴巴认定为四类违规的情形。   4.5.1其他阿里巴巴认定为四类违规的情形。  

处罚

累计扣分 处罚方式
≥12,<24   警告  
≥24,<36   限权7天;  
≥36,<48   限权15天;  
≥48,<60   限权30天;  
≥60   关闭账号  

本规范为运营服务频道市场规则的组成部分,自4月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