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购运储销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全区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我区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
2.超越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范围经营;
3.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等行为;
4.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5.成品油批发经营者采取直接加注的方式向终端用户销售成品油;
6.成品油零售经营者在零售网点外提供成品油;
7.销售走私或者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成品油;
8.非法调和成品油;
9.利用非法流动车辆或改装车辆运输及销售成品油行为;
10.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相关许可、运输实物与货单不符等,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违法犯罪行为;
11.在物流园、建筑工地等区域无资质擅自设立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私自销售行为;
12.以新能源、环保油、污油回收、废旧轮胎等为幌子,生产成品油、非标油的企业;
13.非法改装加油车船的汽修厂、造船厂;
14.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奖励标准
经查证属实的,每条有效线索奖励举报人500元。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匿名举报的不在奖励范围;多人举报同一违法犯罪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人及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线索或者情况的,按同一举报奖励。
对以举报为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伪造事实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赣榆区政务热线:12345
赣榆区商务局: 0518—86223238
2.网上举报
举报邮箱:gyswjzfdd@163.com
特此通告。
赣榆区商务局
2025年7月14日
原标题:《关于有奖征集黑加油点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