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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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0 15:42

报告编号:NO.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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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最新?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主体、主观四个方面,客体为公共财产所有权等,客观有挪用公款行为等,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为直接故意,认定标准围绕这些方面进行审查。具体详细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最新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1. 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包括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2. 挪用公款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便利条件。

(三)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公款的占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以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认定标准方面:首先要看主体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其次审查是否有挪用公款的客观行为,包括挪用的用途、数额、时间等要素;再者要确定主观上是否为故意;最后要判断是否侵害了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财经管理制度等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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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挪用公款罪最新立案标准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数额巨大”。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挪用公款不退还的;(2)其他严重的情节。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公款罪的认定和立案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挪用公款的主观故意、资金的用途、挪用的时间等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判定。

三、十年前挪用公款还追究吗

挪用公款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多种情况判断。

从追诉时效来看,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根据可能判处的刑期而定。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十年前挪用公款,若当时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且没有超过相应追诉时效,仍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存在追诉时效中断或者延长的情形,例如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也可能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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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飞团队 陕西西安

赵海飞律师毕业于知名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刑事辩护、法学方法论。现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系刑事业务部负责人。从法学院毕业即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承担了大量的刑事案件,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其中两起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成功争取了无期和死缓的判决结果。多起案件的辩护意见均得到法院的支持。在民事方面,主要办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为近百家因交通事故而致残或死亡的受害人家庭争取了合理的赔偿。同时数次参与公益诉讼,多起刑事辩护援助案件,获得了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的称号。在理论研究方面,赵海飞律师擅长法学方法论、刑事辩护方法论研究,多次参与律协及单位重大刑事案件的研讨,作出的建议多数被采纳。秉承着忠于法律,诚信执业的理念,在法治的道路上不断求索,让正义不缺席也不迟到!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