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同县兔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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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4 13:00

怀环审〔202063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会同县兔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会同县木叶山兔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会同县兔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在会同工业集中区水坪溪林业产业园实施会同县兔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一期)。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614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屠宰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待宰兔舍、原辅材料仓库、冷库、兔皮存储仓库等储运工程,办公综合楼、设备用房等辅助工程,以及供电、供热、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与环保工程。该项目建成后设计屠宰肉兔能力为:年屠宰肉兔200万只,年产兔肉1800t、兔头1500t、兔皮425t。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预审意见,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从肉兔进场到产品出场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确保肉兔屠宰标准化建设,做到质量管理制度化、场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

    3.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分类”处理的原则布设场区排水管网。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待宰兔舍冲洗废水、屠宰以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分别收集后排入场区拟建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厌氧-好氧”工艺)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之三级标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会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渠水。严格落实屠宰车间、待宰兔舍、污水处理站、废水收集池、事故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4. 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待宰兔舍产生的恶臭采取及时清理兔舍、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行防治;对屠宰间和固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采取强制通风、喷洒除臭剂、及时清理等措施;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采取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加强场区绿化和日常环境卫生保洁。经采取上述除臭措施后,确保恶臭污染物及臭气场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5.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待宰间干清粪工艺清理的粪便收集至堆粪间外售作有机肥;屠宰间产生的兔血、兔内脏及不合格兔收集后交由养殖专业合作社制作饲料;污泥经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规范建设固废暂存间,场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6. 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生产车间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7.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四、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负责。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表》送至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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