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坠落伤人,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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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7 23:23

谁来担责?

王某在自家阳台上养了几盆花,某日气象台预报近期会有大风,王某并未在意。不料第二天,大风将花盆吹落,路过的行人刘某被砸伤。刘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耗费了大笔医疗费。刘某找王某赔偿,王某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的,拒绝赔偿。那么,刘某被花盆砸伤,谁来担责?

物件损害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民法典对物件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高空物件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相关责任人(包括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损害发生。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本案例中,王某是花盆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负有管理、检查、维护义务。

在明知有大风的情况下,王某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放置花盆,未尽到相关义务,对造成刘某人身损害存在过错,也不存在其他免责事由,应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原标题:《【宣传教育】每日普法 | 花盆坠落伤人,谁来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