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法时必须出示警察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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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3 04:26

警察执法时必须出示警察证吗

2025-02-06 18:35

发布于:河北省

人民警察在执法时一定要出示证件吗?我曾在多个庭审中提出“警察执法时未出示警察证,构成程序违法”,但公安局都会以《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身穿警服时无需出示警察证为由答辩,而最终法院也未明确表态。那么公安的这一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人民警察法》。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朱立佳律师对这一规定反复研究后,认为该规定并不能得出警察执法时可以不出示警察证的结论。理由如下。

一、该规定要求,警察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与持有人民警察证件则可以二选一。但是该规定并未区分警察处于日常工作状态还是执法状态。朱立佳律师理解,只要是工作时间就应当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这是日常工作状态。但是在执法状态下,如果其他法律明确规定警察应当出示警察证时,则应当出示警察证。这里还涉及到一个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即日常工作状态是一般情况,执法状态是特殊情况,在执法状态时应适用特殊法。当然也有观点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持有、出示警察证的规定是一般法,《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是特殊法,从而优先适用后者即认为无需出示警察证。朱立佳律师对此是不认可的。

二、佩戴人民警察标志与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两者是不同的。一个是标志,一个是证件。如果功能相同,那完全可以取消证件。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14修正)》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

该规定明确了人民警察证概念和定义,即人民警察证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而人民警察标志仅仅是身份的标志。两者是有区别的。

三、很多法律明确要求警察执法必须持有或出示证件,而非警察标志,所以标志是不能替代证件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上述规定限定的情形是警察的执法状态,而非日常工作状态,执法状态是否合法、规范,直接影响当事人的重大权益,所以有特殊要求时,应当严格遵守该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如果说其他规定存在争议,那么交通警察执法是最不应发生争议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交警执法时既要按照规定着装与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又要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便是违法。

当然,实践中警察任务重、工作强度大,要求每个案件都出示警察证是不现实的,不利于案件的迅速办理,还有法律规定不明确等原因,造成了这一问题的存在。但是,解决这一争议的办法,就是严格依法办案,从法条中找答案。

对于当事人来说,为了更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面临执法时,也可以主动要求出示证件。

朱立佳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精通行政法,办理了大量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曾在省级政府部门驻场办公,实务经验非常丰富,同时兼任大学的行政法客座专家,对行政法理论有独到的研究和见解,多年来专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行政纠纷,只办理行政案件及与行政法有关的刑行交叉案件、民行交叉案件及刑民行交叉案件。朱律师始终认为:做人,除了情怀,还要有功利;做律师,除了功利,还要有情怀。如您遇到行政纠纷,欢迎交流。

朱立佳律师

2025年2月6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