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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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7 07:23

摘要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认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1

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报告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认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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