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典“判”字的基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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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9 22:29

【子集下】【刀】 判·康熙筆画:7 ·部外筆画:5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

𠀤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从刀,半聲。【玉篇】分散也。

又【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又【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又【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

又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又【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

又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

又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