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的读音 主体的意思
主体 (汉语词语)主体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zhǔ tǐ,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学上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主权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
zhǔ 主
tǐ 体
“主体”的读音 拼音读音: [zhǔ tǐ] 汉字注音: ㄓㄨˇ ㄊㄧˇ 简繁字形: 主體 是否常用: 是基本解释
主体 zhǔtǐ
(1) [main body;main part;principal part]∶事物的主要部分
信的主体
(2) [subject]
(3) 哲学上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
主体和客体
(4) 民法中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主权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即国家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犯罪主体
国际法主体
辞典解释主体 zhǔ tǐ ㄓㄨˇ ㄊㄧˇ事物中的主要部分。
如:「学生为学校的主体。」反义词客体
哲学上指有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个体。
权利义务所赖以发生的称为「主体」。相对于客体而言。如人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物 即为客体。
主体 (汉语词语)主体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zhǔ tǐ,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学上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主权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

【主】:1.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2.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3.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4.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5.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jiàng)。6.预示:早霞主雨。7.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8.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9.姓。
主字的详细解释
【体】:[tǐ]1.人、动物的全身:身体。体重。体温。体质。体征(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异常变化)。体能。体貌。体魄(体格和精力)。体育。体无完肤。2.身体的一部分:四体。五体投地。3.事物的本身或全部:物体。主体。群体。4.物质存在的状态或形状:固体。液体。体积。5.文章或书法的样式、风格:体裁(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体(文章的体裁,如“骚体”、“骈体”、“旧体诗”)。字体。6.事物的格局、规矩:体系。体制。7.亲身经验、领悟:体知(亲自查知)。体味。身体力行(xíng)。8.设身处地为人着想:体谅。体贴。体恤。9.与“用”相对。“体”与“用”是中国古典哲学的一对范畴,指“本体”和“作用”。一般认为“体”是最根本的、内在的;“用”是“体”的外在表现。[tī]〔体己〕a.家庭成员个人的私蓄的财物;b.亲近的,如“体己话”,亦作“梯己”。
体字的详细解释
“主体”的反义词客体
“主体”的相关成语神不主体
“主体”的相关词语主要 主任 主席 社会主义 民主 主张 主动 为主 主义 马克思主义 主体 主题 主持 主人 资本主义 本主儿 主管 自主 主办 主权
身体 具体 体现 集体 体系 体制 体育 全体 整体 主体 团体 媒体 总体 个体 体会 群体 体验 人体 一体 载体
“主体”造句
这幢建筑物的主体已经完工了。
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
从实用的角度,到超载的发挥,构成艺术的主体!
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
这类学校一般以租赁办学场所为起点,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白手起家,逐年积累,滚动发展,以城乡结合部和民办中小学较为常见。
分析了经营权出让中因经营主体而存在的诸多问题,给出了确定景区经营主体资格的指标和方法建议,希望对景区经营权出让实践乃至相关部门制定管理措施有所裨益,并以为引玉之砖。
爱情的主体是生活,一起生活你能陪她一时的难过,但你能陪她承受所有的压力吗?你能给她身体的温度,但你能给她生活的方向吗?你可曾想象当热情褪去,拥抱对你已经没有任何吸引力。
一方面是因为人民群众是的主体,只有全社会的人都参与了,众人拾柴火焰高,慈善所发挥出的作用力才会更大,慈善的伦理价值才会更加久远。
公平与道义几乎是同一性质的概念,它主张尊重各经济主体的利益需求,按照普遍化的道德原则一视同仁地对待各经济主体的利益事实,特别是在利益机会和社会财富的分配上力求兼顾和融通,不偏不党,正直无私。
由于我国尚处于经济转轨时期,作为市场主体的商业银行商业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过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让银行失去发展中间业务的动力,缺乏激励机制,对发展中间业务的认识不足。
* 主体的读音是:zhǔ tǐ,主体的意思:主体 (汉语词语)主体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zhǔ tǐ,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学上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负刑事责任的人;国际法中指国家主权的行使者与义务的承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