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有哪些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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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0 03:10

合同条款有哪些法律风险

2022-11-25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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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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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示性条款及法律风险 提示性条款是合同最主要的条款内容,法律为了示范完备的合同条款,对当事人予以提示说明。如《民法典》第470条规定了通常合同应该约定的内容。这部分条款,除当事人、标的、数量外,其它内容法律都规定了补正条款,即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确定方法。由于提示性条款的法定补足方式,使不确定性法律风险概率明显降低。 (二)合同主要条款及法律风险 合同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则合同不能成立。合同主要条款决定着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最核心的权利义务。前面我们提到的提示性条款中当事人、标的就是合同主要条款。 一般而言,主要条款根据合同性质和类型决定,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如价款条款在买卖合同中就属于主要条款,而在赠与合同中就不是主要条款。在一份完备的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将双方关注的事项都明确为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较其它条款法律风险更为严重。 (三)次要义务条款及法律风险 次要义务条款是指法律未直接规定,也不是合同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其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一般而言,次要义务条款法律风险不是评估重点,有时甚至可以予以忽略。 这类条款在合同中也常常出现,有时是因为当事人表述的问题,导致本来较为重要的条款被认定为次要义务条款。如双方在有偿合同中约定某项物品或服务为免费提供,一旦因该物品或服务发生争议,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次要义务或附随义务,判定该义务的违反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 一、何为合同条款呢 合同条款是合同条件的表现和固定化,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根据。即从法律文书而言,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的各项条款。因此,合同条款应当明确、肯定、完整,而且条款之间不能相互矛盾。否则将影响合同成立,生效和履行以及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准确理解条款含义有重要作用。 二、什么样的合同会致使合同无效呢 我国法律规定存在以下七种行为签订的合同视其效力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二)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五)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六)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七)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除此之外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签订的合同也视为无效(除纯收益合同、习惯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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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风险有哪些?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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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包含以下风险: 1、合同主要条款,是必须具备的条款,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则合同不能成立。主要条款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最为严重; 2、次要义务条款,是法律未直接规定,也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其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合同条款中有哪些风险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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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风险: 1.合同主要条款及法律风险。在一份完备的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将双方关注的事项都明确为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较其它条款法律风险更为严重。 2.次要义务条款及法律风险。次要义务条款是指法律未直接规定,也不是合同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其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一般而言,次要义务条款法律风险不是评估重点,有时甚至可以予以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