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志愿者日|“志”敬闪闪发光的你!

今年12月5日是第40个国际志愿者日。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正式发布2025年国际志愿者日活动主题——“汇聚志愿力量 共建美好社会”。

“国际志愿者日”的由来
国际志愿者日(International Volunteer Day)是为了纪念和推进志愿服务事业而设定的日子。这个节日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重建工作,各国志愿者开始参与义务服务,他们在重新建设家园、推动经济发展以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方面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为了进一步鼓励这种行为,1985年的联合国第40届代表大会通过了决议,自1986年起将每年的12月5日设定为“国际志愿者日”。
什么是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Volunteer Service)是指任何个人或组织,在不追求物质报酬的前提下,自愿贡献其时间、精力、技能等资源,以促进人类发展、社会进步与公共福利为目标的社会公益性活动。
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自愿性:参与行为出于个人或组织的自觉意愿,非受外力强制。
无偿性:不以获取任何形式的物质性报酬为动机,其回报主要体现在精神满足与社会效益。
利他性:根本目的在于服务他人、奉献社会,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什么是志愿精神?
志愿精神是激励和引导志愿服务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在我国,志愿精神被高度凝练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八个字。这八字精神内涵深刻,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奉献”精神:这是志愿精神的精髓。它强调志愿者超越个人利益,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地为社会公共利益和人类发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友爱”精神:这是志愿精神的人文底色。它倡导志愿者秉持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的态度。这种友爱跨越地域、民族、职业等界限,是一种广泛、包容、真诚的仁爱之心,促进了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
“互助”精神:这是志愿服务的基本模式。它揭示了志愿服务并非单向的给予,而是强调“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在服务社会中提升自我,受助者在获得帮助中增强能力,最终实现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共同成长与社会整体的良性互动。
“进步”精神:这是志愿服务追求的最终目标。它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志愿者个人在服务过程中,能力得到锻炼,精神得以升华,实现自我完善与进步;二是通过持续的志愿服务实践,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传递正向能量,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断向前发展。
或许,你也曾接受过他们的帮助
或许,你也是其中的一员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星辰大海,永不止步
每一个志愿者都是流萤微光
汇聚在一起就成为了光芒万丈
国际志愿者日来临
让我们一起向志愿者们道一声
“辛苦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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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际志愿者日|“志”敬闪闪发光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