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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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9 04:07

关于做好2025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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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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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师德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在岗教职工(含博士后)参加师德年度考核。各单位自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自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教师考核依据《新时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附件1),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教师以外的其他人员参照执行。具体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附件3)。

三、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各二级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考核工作方案,应包括考核领导机构、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

(二)开展专题教育。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以考核工作为契机,结合实际开展师德师风学习,引导教师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将教育家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撰写个人总结。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填报个人总结(表格样式见附件4)。

(四)开展师德评议。各二级党组织可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

(五)确定考核等次。独立设置的二级党组织结合教职工个人总结和师德评议意见等,形成师德考核初步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二级党组织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师德考核等次,填写单位考核意见,并在师德信息系统中填写单位考核等次。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牵头汇总并审议所辖单位、部门确定的师德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二级单位(部门)总人数不足5人时,“优秀”等次不多于1人。

(六)审议考核结果。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各二级党组织上报的师德考核意见,经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议后,提出师德考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各二级党组织于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前完成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并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附件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度未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汇总表》(附件6)和2025年度师德考核工作报告(附件7)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党委教师工作分委员会作用,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时限要求切实做好师德考核工作。

(二)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新教职工,参加师德考核,原则上不确定为“优秀”等次;教职工本年度内思想政治培训不足24学时的(含师德学习教育12学时),原则上不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应在年度激励津贴分配中予以体现,在参与学校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评选中优先。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四)各二级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师德考核实际情况,形成2025年师德考核工作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本单位师德教育开展情况、考核程序与结果、特色做法及问题建议等,篇幅不限。

联 系 人:黄老师、解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2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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