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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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1 02:52

女职工产假工资怎么发?

怀孕期间工资降低合理吗?

这篇为您解答

女职工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

怀孕、生育期间,工资能降低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

孕期可享受哪些劳动保护?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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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信西藏

编辑:自治区妇联宣传部

审核:西藏自治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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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事关产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