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
但是,不文明的养犬行为
不仅影响城市市容环境
也存在安全隐患



2、未及时清理所携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饲养宠物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放任宠物恐吓、伤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4、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或者超出规定的限养数量饲养宠物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以上被处罚的人员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予以曝光。


根据《宿迁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宿政规发【2013】13号)第六条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内禁止饲养以下32种烈性犬、大型犬,以及其他由公安机关、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体高(四肢站立时从地面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61厘米的成年犬犬种名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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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遛狗不牵绳,新条例规定可当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