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高安市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吴有训实验学校,向该校初三年级学生上了一堂法治理教育课,课堂旨在通过讲解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学生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在青少年群体中播下法治的种子,促进形成初步的法治概念,争做新时代法治社会好青年。

授课人雷法官结合高安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教导学生遇事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通过两起中学生因细小矛盾而产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案例,教育学生要形成正确的行为判断能力,遇事不可冲动否则将自食恶果;通过高安熊某敏涉黑案,教育学生要保护好自己,切勿混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切勿听信教唆从事违法犯罪勾当。

雷法官不断强调法律的重要性,法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自由,但却是为了让我们获得更多的自由。课程还讲述了众多贯穿出生到死亡、涵盖了生活各个方面的法律条款,详细释明了违法与犯罪两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并着重补充了在2021年6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同时,雷法官列举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九种不良行为,勉励在场学生对照检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治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中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伴随着在场学生的郑重宣誓,课堂圆满结束。

课后,雷法官劝诫道,青少年一代是充满希望的一代,要知法,知后果、免侵害;要懂法,懂法理,避纷扰;要守法,守戒惧、衡利弊;要用法,用好法,好用法,擅维权,维善权。
原标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新时代法治社会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