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拒签运费谁承担?
答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买家拒签运费谁承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买家拒签谁承担运费分情况判断:有理由拒签的,由卖家承担邮费;无理由拒签的,买家应当承担卖家产生的所有邮费;货到付款的交易,无论买家是否无理由拒签,邮费全部卖家承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违约责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李研博律师
李研博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全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特邀调解...
合同期满未续签但仍在持续履行
答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期满未续签但仍在持续履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期满未续签但仍在持续履行 疑问解答:针对关于即便是在合同期满之后并未续签,但仍继续履行的情况:首先,假如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均未对合同到期自动续签进行约定,那么在原定合同到期后,即便当事人持续执行其义务且得到对方顺利接受,这一履行行为仍然是具备法效认可的; 其次,倘若合同双方在先前已经明确了合同期满将自动续约,那么我们便遵循相关约定来处理; 最后,若合同双方在之前就已明确约定好合同终止期限,并且明示如需再次续约必须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的话,那么当原合同到期之际,其法律效力将会自动终止。 引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届满之后,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财产而出租方未对此提出任何异议的,则此前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然而此时租赁期被认定为非固定期限。 同样地,租赁期限届满后,房屋承租人权享以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他人获得续租权的资格。
承诺超期与承诺延误有哪些区别
答
法律顾问律师37分钟前回复:
关于承诺超期与承诺延误有哪些区别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承诺超期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承诺延误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因而延迟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包括什么
答
法律顾问律师40分钟前回复:
关于签订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包括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有: 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 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3.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 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4.约定违约条款。 5.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6.明确合同签订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答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最新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 1、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 2、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内主张解除合同; 3、依法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