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水法院民事审判庭解决一起“赌桌上的借贷纠纷”案件,赌博中参赌人员间的借款,出借人主张还款被驳回。
基本案情
张某与关某系朋友关系,2023年11月25日晚,张某邀请几个好友到家中吃饭,酒后三旬,几人开始张罗打牌,关某身上没钱,好友张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借给关某10 000元。关某输掉部分钱款后认为是几人给自己下套,随后拨打110举报了此次赌博行为。经公安机关处理,分别对打牌的几人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案涉赌资被公安机关收缴。后经张某索要,关某拒绝还款,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关某还款。

法院裁判
因赌博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明知用于赌博而借款所形成的债权不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张某在赌博现场向他人提供赌资的行为,依法不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及违背公序良俗,这是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案件中,张某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转账记录系生活或生产经营往来欠款,未说明借款原因,未列出其他借款理由。张某明知关某在赌场内进行赌博,仍向其出借欠款用于赌博,故张某对于出借款实为赌资的性质是明知的。案涉款项应认定为赌资,因此,张某与关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法官提醒
现实生活中,虽知道赌博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但亲朋好友之间碍于情面将钱款出借给借款人用于赌博的情况并不少见。然而,面对这种情况,一定要学会拒绝、及时规劝,否则不仅钱款有可能要不回来,还可能陷入感情破裂、人财两空的局面。如若自身涉赌,并在赌博过程中出借赌资,法院可能会认定为非法债务从而不予保护。
法院在此提醒大家:洁身自好、远离赌博,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撰 稿:徐英锦
责 编:王凤娇
原标题:《小案件大道理 | 明知“借钱用于赌博”,债权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