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平安山丹的良好法治氛围,1月30日,山丹法院在龙首广场开展“守住钱袋子 过好幸福年”——防范非法集资2024新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法律咨询等方式,重点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相关罪名等内容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特别提醒中老年群体对高额回报的民间借贷及有风险的投资项目提高警觉,结合典型案例为来往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使其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危害性,以此来提高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同时,积极科普正确理财观念,引导群众合理选择投资渠道,拒绝高利诱惑,并呼吁大家主动与相关违法行为作斗争,力求既不参与又敢举报,共同维护平安山丹建设。
此次活动共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等宣传彩页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6余人次。下一步,山丹法院将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持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法官说法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导致非法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原标题:《守住钱袋子 过好幸福年—山丹法院参加全县防范非法集资2024新春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