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既有辞旧迎新的重要意义,也是阖家团圆的日子。过年期间,无论是坐飞机、乘动车、开私家车,遵纪守法才能平安过年,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潜在法律风险了解一下!
出门在外,携带物品要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八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晚点、延期别紧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无证驾驶很危险
飞机票很贵、火车票难抢,有些人便抱着侥幸心理,没有驾驶证也想开车出行。注意,没有领取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买证、伪造、变造驾驶证等非法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驾驶机动车的都属于无证驾驶。其后果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疲劳、超速驾驶要不得
春节回家,每个中国人都归心似箭,这个时候自我约束就显得格外重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对霸座说“不”
临近春节,在列车上发现有人霸占了自己的座位,礼貌沟通无果后,可以向乘务人员寻求帮助,切勿与其产生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过年期间,年会聚会不少,但切记,亲朋相聚,高兴之余,别酒后开车。
近日,酒驾最新检验标准发布,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好意同乘要注意
搭乘朋友私家车回家发生意外,车主需要赔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等我回家”无疑是春节最暖心的约定,踏上回家的路,下一站就是团圆。除了法律提醒,路上还有很多安全细节要注意,请大家仔细谨慎,平平安安到达,快快乐乐过节!

( 图片来自于网络)
文源 | 政治处
原标题:《这些法律,守护回家团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