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11月第一周)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16 17:47

1、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

2、办理车补业务;

3、政法津贴增发业务6人次,办理1人职级晋升工资业务,办理乡镇补贴增发业务27人次;

4、组织绩考融合考核工作;

5、报送10月份考勤材料;

6、撰写投稿1篇;

02

秘书科

1、报送秘书科9月份重点工作进展台账;

2、向纪监委报送2023年以来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章立制情况;

3、向纪监委报送10月份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措施情况,经验做法、机制建设、优化流程、解决堵点痛点问题等情况;

4、向政法委报送本月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03

普法依法治理科

1、准备召开市级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准备画册、手提包、宣传展板、会议汇报稿、致辞等材料,制定观摩点流程、对接讲解等具体事项;

2、准备召开十三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修改会议方案、主持词、讲话稿等会议材料;

3、督促各单位、各镇街参加“鲁法护苗”《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4、接省厅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典型经验的选树和宣传推广,按照司法部要求报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案例或优秀“法律明白人”故事各1篇;

5、迎接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组来高验收;

0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督促各所做好智慧调解系统数据入录和汇聚工作,督促各所完善调解协议;

2、完成远程视频预约会见2人次,远程视频会见1人次;

3、上报《知识产权调解工作统计表》;

4、参加人民监督员工作业务培训班;

5、督促司法所及时查看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并就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推送信息及时予以核查反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及时准确建立安置帮教台账、档案等。

6、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对调解完成的案件及时进行整卷归档,形成调解信息上报高唐司法公众号。

05

行政执法监督

1、填报《高唐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种执法监督科相关工作内容。

2、继续进行执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准备工作,完善会议材料。

3、在参评全市“规范执法从我做起”教科书式指导案例评选活动中提供的视频《高唐县交通执法监管服务提质增效专题片》,被省司法厅纳入“全省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发布典型案例;制作规范操作视频,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可操作标准工作”宣传片拍摄素材,协助交通局向市局提报相关素材。

4、进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议前期准备工作。

5、统计各执法部门报送的攻坚行动工作总结和相关行政执法数据并进行汇总。

6、继续对第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案卷逐一核查,制作案卷评查反馈意见表。

7、进行对各镇街民营企业进行走访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统计各司法所报送的企业信息。

06

备案审查科

1.对琉璃寺送审的《高唐县琉璃寺镇全域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作协议书》的政府合作协议进行了初审,将修改意见进行了反馈,并对送审程序的履行材料提报进行了技术指导。

2.为提升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编制我县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准则。

3.梳理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的送审材料,进行卷宗整理归档,并完善市对县考核的相关材料。

4.梳理我县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

07

社区矫正大队

1.组织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劳动,开展定位核查146人次;

2.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人,解除3人;

3.接受社会判前调查6人,完成6人;

08

公证处

1、办证13件;

2、解答咨询20件;

3、接待当事人80余人次。

09

法治调研督察科

1.持续做好县直各部门、各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材料收集工作,并做好公众号宣传;

2.拟制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初步方案;

3.拟定党政法律顾问选聘公告并发布;

4.报送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法治建设巡察鱼邱湖街道、清平镇整改方案;

5.统计2023年度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进展情况;

6.对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反馈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案卷评查结果,并做好后续整改提升。

10

杨屯司法所

1.解答法律咨询2件;

2.调解杨屯中学郭某与安某殴打周某民事赔偿纠纷;

3.调解固河刘某拖欠周某劳务农药款纠纷;

4.调解小屯村云某,陈某与云某卖粮纠纷;

5.调解庄庄村庄某与丁楼村丁某债务纠纷;

6.调解姜店村潘某,邱某与巩某共有物纠纷;

7.调解高官屯村刘某两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8.调解云庄王某与禹城高楼刘某施工机械买卖纠纷;

9.报送10月份安置帮教月报表,社区矫正集合一次,信息化核查3人;

11

琉璃寺司法所

1、排查矛盾纠纷,组织调解1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件;

2、整理调解工作档案,填报第三季度调解系统;

3、梳理琉璃寺镇合法性审查相关材料,完成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

4、根据要求上报局行政执法监督科3家民营企业名单;

5、集合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进行实时定位及核查签到情况;

6、参加市局组织社区矫正业务专题培训会;

7、整理安置帮教档案,排查重点帮教人员并上报;

12

固河司法所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余人次;

2.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化核查;开展判前调查一次;

3.调解一起家庭纠纷,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4.做好与镇政府、派出所对重点人员的衔接工作;

5.录入智慧调解系统案件;

6.上报1-10月份合法性审查案件情况及工作汇报。

13

汇鑫司法所

1.整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18份,开展信息化核查。

2.组织辖区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3.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宣告。

4.联合汇鑫综治办到赵庄集市、纪念广场开展法律援助等法律宣传2次。

14

梁村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5人,信息化核查5人;

2.整理安置帮教档案,走访安置帮教人员20人,上报安置帮教报表;

3.调解韩寨村相邻纠纷;

4.上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二季度报表、司法所工作、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报表;

15

鱼邱湖司法所

1、组织召开街道法律顾问例会。

2、调解一起树木归属纠纷。

3、对街道一件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4、配合街道工会成立法律援助站。

5、统计填报安置帮教月报表。

6、完成判前社会调查1件;新接收矫正对象1人,解除1人,组织集中报到学习36人次。

16

姜店司法所

1.解答法律咨询3起;2.调解家庭经济及土地纠纷共3起,并整理完善调解台账及调解卷宗;3.法律顾问杨继普为坟台管区提供修改协议法律服务;4.根据要求上报行政执法监督科3家民营企业名单;5.组织法治两人开展学习;6.做好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及管理工作;

17

人和司法所

1.整理合法性审查资料;

2.上报合法性审查报表;

3.专职人民调解员到社区排查矛盾纠纷;

4.人和司法所到辖区内进行普法宣传;

5.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人次;

18

清平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开展定位核查30人次,解除社区矫正1人。

2.联合法律顾问、调解员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4人次。

3.上报各类报表。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19

三十里铺司法所

1.对2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7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21人次;

3.调解南王存地界不清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2件;

5.接受新入矫对象一名,并完成入矫手续;

6.参与判前调查一次;

7.调解成功王架子村合同纠纷一件;

20

尹集司法所

1、调解纠纷2起;

2、解答辖区村民法律咨询3起;

3、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4、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3人次;

5、信息化核查13人次;

6、参与市局组织社区矫正培训会;

7、报送走访企业登记表;

8、备战黄河流域法知识竞赛;

9、集合严管期矫正对象;

10、准备“两人”培训工作;

21

赵寨子司法所

1.对3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8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32人次;

3.调解前纸村因地邻土地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3件;

5.进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成员信息采集;

6.参与判前调查两次;

7.解答一件劳资纠纷的法律咨询;

初审:袁传亮

复审:师志凯

终审:杨 洋

原标题:《工作动态 | 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11月第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