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切实转变作风,厚植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的土壤,破除凡事都要“打招呼”“找熟人”的陋习,打造“办事情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良好法治环境,努力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新变化,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执法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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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也不能有丝毫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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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对象范围,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党委政法委、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同步开展,以三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主体,全体政法干警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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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将权利、机会、规则等方面的平等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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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转载自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营商环境法律小课堂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应知应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