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
原标题:冲上热搜!知名男星一个举动涉嫌违法,律师解读→
2月16日
“薛之谦 盗摄”的话题
冲上热搜第一
此前,歌手薛之谦微博发文
点评电影《飞驰人生2》
并配发了几张拍摄的电影画面
此举引发了网友的争议
对此
2月16日上午
薛之谦发了首打油诗回应
有网友称
拒绝摄屏是观影的基本要求
公众人物带头盗摄
确有不妥
“既不尊重电影也不尊重观众”
但也有网友表示
虽然薛之谦的行为属于“盗摄”
但几张照片起不到剧透效果
也没作商业用途
没必要上纲上线
不少网友坦言
自己看电影过程中
有时也会拍几张照片发朋友圈
01
“盗摄”违法吗?律师解读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表示,盗摄是指在未经著作权人、表演者或其他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他人创作的作品进行拍摄、录音、录像等行为,并将这些材料用于公开传播、商业利用或其他侵犯他人权益的目的。同时,《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因此,这种未经许可拍摄、录音、录像的行为是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和隐私权,是违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薛之谦的行为是否构成盗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仅仅是为了观赏或留念,并没有传播或商业利用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盗摄。薛之谦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作为公众人物,要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与责任。”
而对于普通大众而言,仅仅是为了个人留念或观赏,并没有传播或商业利用的目的,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盗摄。但如果将拍摄的照片或视频用于公开传播、商业利用或其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盗摄。如果盗摄行为构成犯罪,盗摄者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同影院的电影票背面都会提示“影厅内严禁摄影、录音及录影”。
央视电影频道《今日影评》中
也请来过专业律师
对一些常见误区做出详细解读
↓↓↓
只拍彩蛋、不拍正片行不行?
只拍照片不拍视频呢?
拍了只发朋友圈,或者干脆不发呢?
北京市律协
文化旅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雯雯律师表示
以上均属于侵权
只要龙标亮起
观众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机拍摄
在这里需要厘清的一个概念是
买了票,不等于可以拍
“如果若干个网友
每人拍一帧不同的影片照片发在网上
流传得足够多
就可能构成对于该片内容的泄露”
这也就是为何各影片
要联名倡议“不要屏摄”的原因
除了法律、版权等方面的规定之外
“不屏摄”也是一种观影礼仪
电影是带有沉浸属性的艺术
在影院这样特殊的黑暗环境
任何手机光源
对于旁人的眼睛都会构成一种“夺目”
打断旁人的观影体验
02
观影可以选择这些方式打卡
屏摄不可取
如何表示自己来电影院看过电影呢?
可以选择官方在社交平台放出的
海报、剧照、
预告片/预告片截图等物料
发朋友圈
另外,
电影的票根也可以拍!
还有些片方会在各大影院
设置专门的“打卡区”
摆放了人物立牌、巨幅海报
等等宣传品
还附送许多周边
如此沉浸式的体验不是更好吗?
你此前对盗摄行为有了解吗?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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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新闻坊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编辑丨冯 榆
校对丨黄少华
责编丨唐海波
审核丨王 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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