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收看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衡阳公共频道联袂打造的《法在身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期间经历三次大的修订,最近的一次修订是今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基础性法律,与相关管理条例形成体系,共同守护老百姓日常出行安全。
【正文】
近日,我市交警在船山大道与蒸湘路路口执勤时发现,行人闯红灯、电动车逆行等现象依然存在。一位电动车驾驶员虽然携带了头盔却没有戴上,被交警拦了下来。
【现场】
第一次是对你进行警告 请把身份证出示一下 一个月之内 第一次 驾驶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被列入黑名单
【正文】
交警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并记录身份信息,驾驶员将在一个月内不能使用共享电动车。
【同期声】汪玮 石鼓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
我们根据湖南省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湖南省电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我们可以做出警告(教育)或者罚款的处罚
【正文】
执法过程中,更惊险的一幕出现,一位市民骑乘共享电动车时,一前一后还搭乘了两名小孩。
【现场】
你这个电动自行车只能坐一个人 现在坐了三个人 这对于你 对于你小孩的安全怎么不考虑 今天我要对你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请你把身份证提供一下 身份证号码 (处罚是怎么处罚的呢?)驾驶电动自行车 搭载两名及两名以上乘坐人员需要罚款50元
【正文】
在交警劝导下,驾驶员一家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开。
【同期声】汪玮 石鼓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
我们会首先口头警告的方式 以及跟他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目的 告诉他(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还有超载的危险性 对于一些法律意识单薄的驾驶人员 我们会对他进行站岗教育 就是在我们周边路口 让他们劝导行人闯红灯等一些违法行为
【正文】
在莲湖路上,不少机动车违停在路边,严重影响了交通出行。交警首先对一位逗留在车内的违停的士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现场】
每个路口都设置了禁停的标志 你看自己看啊 我们也针对莲湖路车辆多的情况 (增设)这么多停车位 你这个车没有在停车位里面 现在属于违反交通标志违法停车
【正文】
的士驾驶员意识到自身错误,接受教育后驶离现场。随后,交警通过小喇叭在该路段宣讲,将部分车辆劝离,对未及时撤离的违停车辆依法进行了处罚。
【同期声】汪玮 石鼓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
驾驶员能够及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并及时改正 我们就会对他进行口头教育 并告诉他下次一定要遵守交通秩序 对于屡教不改的私家车 或者营运车辆 经常扰乱交通秩序 我们会对他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正文】
交通安全无小事,任何侥幸心理和不规范行为都可能导致大事故。近日,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往北方向1615KM处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一小车匝道口违停欲变道,后车跟车过近致追尾。
【现场】
你车停在这里干什么呢(不是 我是拐弯不是停 我慢慢走 打了个转向 )你想转向往这边走是吧(对 对 对 我在那里慢慢来 我看那个路啊走错了) 走错了 这里是实线就不能走了啊 师傅(是咯)
【正文】
经高速交警认定,粤C小车驾驶人唐某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和湘B小车驾驶人姜某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两人均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豫P小车驾驶人不负此次事故责任。民警依法对唐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对姜某处以了罚款100元的处罚。
【同期声】刘畅 湖南德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有人认为偶尔超一下速 偶尔不带头盔 不系安全带等行为不会立即或必然危害到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也不一定会受到处罚 可往往绝大部分交通安全事故都与这些“不起眼”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关 作为公众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因为这份侥幸往往是最大的危险
【正文】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运而生。时至今日,我国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已日趋完善。
【同期声】刘畅 湖南德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我国现有的交通道路法规主要有 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我省还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等 对道路交通安全有较为细致和全面的规定
【正文】
不管是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还是行人,遵守交通法规实际上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相关,也是人人应该恪守的行为准则。
【同期声】刘畅 湖南德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国家制定的交通法律法规 需要我们社会大众共同遵守和维护 只有人人遵守法律 敬畏法律 国家的法制才能为我们的社会生活提供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