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你的战“疫”困扰,我的法律援助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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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0 00:56

在疫情防控期间,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实施法律援助申请预约办理制度。但2月24日,一名没有预约的安徽来沪的阿姨却来到中心大门外,急切地要求申请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后,在大门口为安徽阿姨测量体温,并指导其使用支付宝申请了随申码,一切显示正常后,工作人员把她领进了受理室。

阿姨还没坐稳,就迫不及待地说:“节前我自己借钱请律师打了官司,可是输了,我不服。听老乡说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所以我就赶紧过来,你们一定要帮帮我!”

案件背景介绍:

该阿姨姓徐,来自安徽省寿县农村户口,在沪打工多年。2019年底,单位突然通知徐阿姨被解雇了,徐阿姨非常莫名,四处凑钱自己请了律师打官司。2月12日,徐阿姨收到了裁决书,她对裁定结果不服,要起诉到法院。徐阿姨听老乡说没钱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所以她今天赶了过来。

中心工作人员在帮助徐阿姨整理案件材料时,发现申请法律援助的材料就缺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我们家是贫困户,我老公打工受伤了还在住院,2个孩子都在读书。我肯定能开出困难证明的,就是老家现在一时半会儿没人去办这事,自己回去也不方便,可是我的案子2月27日就要到起诉期了,怎么办、怎么办……

徐阿姨急忙拿出手机不断地给工作人员看“证据”。

中心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徐阿姨与其爱人微信聊天记录,核实了徐阿姨的陈述基本属实。然后,中心进行了商议讨论,根据《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第九条:“诉讼或者仲裁法定时效即将届满,当事人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在防疫期间,对该案提供先行援助,不仅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有利于防疫防控工作。

中心讨论后决定给予徐阿姨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尽快补开经济困难证明。工作人员一边帮助徐阿姨办理申请法律援助手续,一边联系法律援助律师到场。最终,徐阿姨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当场受理、审批、指派,法援律师当天会见了她,并办委了委托手续。徐阿姨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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