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君“典”案例》第一百四十八集聚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树木砸坏车辆,车主诉请产权单位赔偿修车费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是该家属院的产权人,也是树木的管理人,但未及时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应对原告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虽将树木维护委托给物业公司,但并不能免除其作为树木管理人的赔偿责任。而原告的停车位置未划停车位,也无禁停标志,因此不能证明原告违规停放车辆。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修车费11716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策划:裴夏静丨后期制作:韦安娜丨编剧:王存辉
原载于: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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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君“典”案例:树木砸坏车辆,产权单位被判赔偿 轻触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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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法君“典”案例:树木砸坏车辆,产权单位被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