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第三届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通知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22 00:55

全市各有关单位、市律协、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充实法律援助服务力量,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全面落实点援制,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招募第三届法律援助志愿者。

一、招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择优选择的原则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招募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律师(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具有外语、手语、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疏导、盲文等专业技能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活动;

(三)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原则上执业经历二年以上。但考虑到新执业人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从业一年以上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经考核、审查合格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招募;

(五)执业期间无投诉记录,未受过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六)报名外语、心理疏导、翻译服务的专业人员需要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

四、服务范围

此次招募的法律志愿者,由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其个人专业特长,安排提供下列服务:

(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服务;

(二)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授课;

(三)提供诉讼法律援助服务;

(四)提供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

(五)提供法律帮助服务;

(六)为受援人提供外语、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疏导等相关服务;

(七)为有需要的残疾受援人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无障碍服务;

(八)参与法律援助的宣传、培训、理论研究、案件质量评估等工作。

五、报名方式、时间、所需材料

(一)报名地址: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104室(丹东市锦山大街1号)。

(二)邮箱: ddfyxx@163.com;

(三)联系人:王光宇;

(四)联系电话:2875022;

(五)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

(六)所需材料:

1、《丹东市法律援助志愿者申请表》(纸制及电子版各一份);

2、个人简介(附近期照片);

3、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专业技能人员身份证、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公示

入选丹东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库的人员名单将在丹东市司法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丹东司法行政在线)进行公示。

附件下载

原标题:《关于招募第三届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