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刀、水果刀、剪刀...法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刀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1-08 14:11

第一次到法院的小伙伴

是不是很不理解甚至抱怨过进入法院

为什么做一道这么严格、繁琐的安检

先看一张图

↑↑↑

不是在卖刀

这是万宁法院以往在安检中查获的刀具!

如果没有安检

没有尽职尽责的安检员

这些凶器

将会划破谁的皮肤、刺进谁的血肉!

再看看以往的案例

案例1 ✦

2020年11月13日,犯罪嫌疑人吴某仁对因不服离婚判决,酒后持尖刀至双城区人民法院,将双城区人民法院周家法庭负责人郝某被捅伤,郝某经120急救人员抢救无效死亡,吴某仁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2 ✦

2020年5月14日上午10时45分左右,庆城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安检处,一名当事人突然从怀中拿出一把刀具对准自己,并声称她要死在法院。值班法警李鹏飞、刘渊看到这一幕,第一时间上前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用最快的速度夺下刀具、并将当事人控制。由于当事人情绪极其激动,在法警将其控制的过程中,反抗十分剧烈,一名法警小臂被利刃划伤。

看完案例是不是已经吓出了一身冷汗

还觉得法院的安检没有必要吗?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

这些不仅仅是案例

也是一场场发人省醒的警示教育

法院是调和当事人矛盾的集中地

不少当事人带着情绪进入法院

安检作为法院对外的第一道窗口

担负着安全检查、接待引导的重要任务。

所以即使你是优秀的市民

也不能不安检哦~

不了解安检流程?

不知道过安检需要什么证件?

不知道什么东西不能带进法院?

下面的小贴士希望对您有帮助!

安检小贴士

现阶段万宁法院安检流程✦

01

核对来访群众身份信息并进行访客登记

02

查看来访群众的健康码、行程码

03

测量来访群众体温

04

通过X光机检查来访群众携带的物品

05

对来访群众进行人身安全检查

06

对查出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及危险物品进行处置

万宁法院来访指南✦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进入诉讼场所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等,有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头像照片的证件。

哪些物品严禁带入法院?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8条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

1.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

2.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 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

3.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4.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

1.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2.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3.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4.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5.标语、条幅、传单;

6.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什么人员不得进入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1.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人;

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4.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人;

5.衣着不整、着装不文明的人;

6.其他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人。

法院安检不只是为了保护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

更是为了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安全

只要您主动配合安检

正常情况下来的安检

是不会耽误您太长时间

谢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