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生活(二十一)丨救助他人造成伤害,赔&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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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0 23:41

为学习好民法典、宣传好民法典、适用好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德州中院以情景模拟和法官说法的形式,通过短视频解读民法典,普及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小剧场,了解一下乐于助人过程中,致使他人受伤,伤者要求赔偿,怎么办呢?

#救助他人造成伤害,赔&不赔?#

#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说典法官——郑卫华

法官简介

郑卫华,德州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从事民商事一、二审案件审理工作多年,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所撰写的裁判文书多次在全市法院系统评比中获奖,并多次获得中院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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