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代一样,罗马时代,法人成立也必须经过国家的承认,特许主义和准则主义是法人成立的两条原则。法人的成立必须有物质基础,或者是人的集合体,或者是财产的集合体;法人团体内部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组织机构看,法人有权决定自己内部的机构,自己管理自己,国家不进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