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首届法律援助案件示范卷宗评选活动结果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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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0 08:50

  为贯彻落实新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相关规则,推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持续提升,省司法厅开展了全省法律援助案件示范卷宗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经初审、复评及异议审查等程序,从各地推荐的204起案件中评选出优秀案件示范卷宗和良好卷宗共65件。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王令牛承办的朱某劳动报酬纠纷案(郑州市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推荐)等20件案件被评为示范卷宗,河南赛成律师事务所冯明亮律师承办的杜某劳务合同纠纷案(平顶山市湛河区法律援助中心推荐)等45件案件被评为良好卷宗。本次评选具有以下特点:

  一、严格评选标准、规则。示范卷宗评选按照新颁的司法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规则,以及河南省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进行,旨在指导案件承办人严格遵守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化流程和服务规范,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通过两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师的严格把关,本次参与评估的案件整体优良率达32%。

  二、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全参与全覆盖。为充分调动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人员以及案件承办人学习、掌握新颁同行评估规则、质量评估标准等文件,本次示范评选活动要求全省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参与,每个机构最少推荐一起案件卷宗,做到市县两级178个法律援助机构的全参与、全覆盖,助推、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的落实。

  三、引入第三方同行评估机制。评估定级由司法部质量同行评估师和省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师独立评定,以确保专业水准和公正客观。部级同行评估师先行对省级评估师进行实操培训,针对案件逐卷进行评估、点评、趋同尺度评价。严格评选程序,采取省级评估师随机分组,两人一组背靠背独立对卷宗进行评估,封存初次评估意见后,经讨论确定案件等级;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部级评估师提出终评意见。

  四、以卷宗为载体开展评选。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全面反映案件办理全过程,是办案质量的重要载体。评估卷宗弥补了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从案例判断案件情况等质量评价措施的缺陷和不足,具有评价真实、客观、全面的特点,能够全方位促进承办人员按照标准流程和要求办理案件、服务受援人。

  五、注重评选结果应用。省司法厅将对20件优秀案件示范卷宗的承办人进行表彰,对优良率整体较高的鹤壁、平顶山、开封、濮阳、洛阳予以表扬。同时,对卷宗中反映出的办案亮点和问题,形成评选情况通报,要求各地深学细照,落实整改与提升任务;着眼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陆续编辑若干期示范卷宗,印发全省学习。

  省司法厅下步将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为核心,加强培训,深入开展抽查互查、特定案件类型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评比检查活动,促使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学习案件质量评估的标准和规则,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