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返还租赁房屋的物品吗?
解除合同返还租赁房屋的原来的物品是我们必须要做的。如果房屋内的东西是属于房东的,房客擅自搬离物品,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向公安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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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退租后,房东有权处理其遗留物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租户退租后,房东有权处理其遗留物品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无权。房客即使构成违约行为,房东也无权处理房客的东西。
1、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构成违约。房东可以向其催款,如果房客仍旧不支付租金,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2、在合同解除之前,房东最好不要和房客发生肢体冲突。因房东和房客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因租赁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属于民事案件范畴,应由管辖,派出所无权管辖。
3、如果房东和房客发生冲突,并造成人伤,房东将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处罚。若对方伤势严重(轻伤或以上),房东将承担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总之,如果房客支付租金,房东可以行使解除。如果合同解除后,房客拒绝交换房屋,房东可以通过向的途径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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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的遗失物能否取得物品的所有权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故如果A能够证明该相机为其丢失的,那么该相机属于遗失物,A有权要求你将相机返还给他,你不能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但你可以要求A给付你购买相机所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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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租赁合同纠纷在合同没解除,租赁方不欠租金时候房屋出租方没有经过合法保全餐厅物品有没有权利扣押租赁方的物品
[律师回复]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出租人不是业主的,承租人最好要出租人提供业主同意转租的证明,如果业主不同意转租的,业主可以收回商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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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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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在出租车上物品遗失可以报案嘛
[律师回复] 您好,建议先找出租车公司问下,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您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的话,可以联系一下,我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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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遗失物品立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存在这丢三落四的毛病,这就会已是非常贵重的物品,这种物品遗失,最常见的场合就是在出租车上,那么出租车遗失物品立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遗失相应的物品的话,那么是不会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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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租车上遗失物品,通过监控找到司机,但是警察不予立案,也不愿意提供更详细的监控怎么办
[律师回复] 搜集证据,起诉维权,关键是您有证据,手机在出租车上丢失的,其司机捡到后拒不归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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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物品为遗失物,能否取得该物品的所有权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故如果A能够证明该相机为其丢失的,那么该相机属于遗失物,A有权要求你将相机返还给他,你不能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但你可以要求A给付你购买相机所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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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物品为遗失物,能否取得该物品的所有权?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故如果A能够证明该相机为其丢失的,那么该相机属于遗失物,A有权要求你将相机返还给他,你不能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但你可以要求A给付你购买相机所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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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娟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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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上遗失物品,报警警察不予立案该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您好,可以向公安复议或者向检察院申诉的,如果您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的话,可以联系一下,我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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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遗失物品报警对方拒不归还怎么办?
1、当然,如果拾得人拒不归还遗失物,那首先就是违反了民法典、民法典,失主可以要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如果遗失物,价值巨大的,拾得人可能还涉嫌侵占罪。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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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遗失的物品可以取得物品所有权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故如果A能够证明该相机为其丢失的,那么该相机属于遗失物,A有权要求你将相机返还给他,你不能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但你可以要求A给付你购买相机所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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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物品可以立案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遗忘物品派出所能立案的标准是多少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二、关于遗忘物的刑法规定
(一)法条《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特征
1、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遗忘物”而不包括“遗失物”
2、要达到“数额较大”以上才构成犯罪
3、“拒不交出的”是指财物遗忘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返还时而“拒不交出的”。“拒不交出的”的时间可界定在开庭审判时,而“拒不交出的”,以侵占罪论处。
4、属于告诉的才处理案件。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对于遗失物而言,如果他不归还,可能产生民事法律上的关系,或者是道德上的谴责。遗忘物作为侵占罪的法定犯罪对象之一,其是否包含遗失物,这仍然是我国刑法学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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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物品可以立案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遗忘物品派出所能立案的标准是多少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二、关于遗忘物的刑法规定
(一)法条《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特征
1、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遗忘物”而不包括“遗失物”
2、要达到“数额较大”以上才构成犯罪
3、“拒不交出的”是指财物遗忘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返还时而“拒不交出的”。“拒不交出的”的时间可界定在开庭审判时,而“拒不交出的”,以侵占罪论处。
4、属于告诉的才处理案件。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对于遗失物而言,如果他不归还,可能产生民事法律上的关系,或者是道德上的谴责。遗忘物作为侵占罪的法定犯罪对象之一,其是否包含遗失物,这仍然是我国刑法学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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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方方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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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品可以报警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五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如果事先为申明价值,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价格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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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遗失物品不归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如果拾得人拒不归还遗失物,那首先就是违反了《民法典》(.1.1生效),失主可以要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如果遗失物,价值巨大的,拾得人可能还涉嫌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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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开了一个物品租赁公司,前期很多东西都搞不懂,叫我帮他咨询一下物品租赁合同怎么写的
[律师回复] 物品租赁合同怎么写,如下:
甲方(租赁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________和乙方的________《租赁项目申请书》,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 名规格数量备注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________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____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____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____ 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________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____ 帐号:________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缴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及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
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________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________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____________(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担保单位:____________(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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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能否取得物品的所有权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故如果A能够证明该相机为其丢失的,那么该相机属于遗失物,A有权要求你将相机返还给他,你不能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但你可以要求A给付你购买相机所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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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能否作为物品的所有权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故如果A能够证明该相机为其丢失的,那么该相机属于遗失物,A有权要求你将相机返还给他,你不能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但你可以要求A给付你购买相机所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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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延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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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里物品损坏应该由谁维修物品
[律师回复]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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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品可以报警吗
有些不小心丢失但是又特别重要的物品,肯定当事人第一时间也是希望能够通过报警,在公安部门的帮助之下去找寻遗失物品,这样找回来的可能性也比较大一些。遗失物品当然是可以选择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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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致有2万左右物品,遗漏在出租车,报警,不受理,我现在该如何处理?警察说,只能起诉
[律师回复] 三千,五千以上的,都算是刑事案件了,相关部门都是必须立案侦查的.rn如果没立案,你可以去要求立案rn如果立案了,七天以后才可以查询案件的进展rn如果七天或者更长的时间,案件无进展,可以像警方施加压力,再次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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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物品遗失,谎报是危险品?是什么罪!
[律师回复] 谎报警情要根据实际情况,从社会危害性来判断,如果该行为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尚未达到“严重”的程度,属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应当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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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品怎样才能立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遗失物品怎样才能立案问题解答如下, 遗失物品在市场上的货币价值数额巨大的,并且拾得遗失物的人并没有要还的意思表示,则涉嫌侵占罪,这种情况比较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是可以立案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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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贵重物品可以报警?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五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如果事先为申明价值,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价格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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