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故事《一字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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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1 15:00

县交通局有两个叫张伟的人,为了加以区别,大家就用“瘦张”和“胖张”来称呼。巧了,两人都爱“爬格子”。

这天,瘦张带着他写的一篇短文去胖张家,想让他提提意见,刚好胖张没在屋里,瘦张一时无聊,就随手拿起一本书翻起来。翻着翻着,瘦张就瞪大了眼睛——有这么七个字跳入他的眼帘——“风雨难改中国色”。胖张回来后,瘦张禁不住问了他一句,这是在干什么?

胖张拿过一张报纸,用手点了一下上面登载的征文启事给瘦张看。看着看着,瘦张的一颗心就“砰砰”跳了起来。胖张注视着瘦张的表情,调侃道:“瘦子,看你的眼神,该不是对这十万元奖金动心了吧?”

瘦张连忙摇头,说想也是白想,这笔巨款哪能就轻易砸到自己头上了?话是这样说,瘦张不但默默记下了那家报纸的地址,还记下了胖张写下的那七个字。

走在回去的路上,瘦张反复琢磨胖张写的广告语,觉得不够尽善尽美,可怎样改动才能达到更加完美的地步呢?到了自己家,瘦张坐在案几前冥思苦想,突然,眼前灵光一闪,一个“不”字跳进脑海:把“风雨难改中国色”改成“风雨不改中国色”不是更好一些吗?对,就这样改!

但是,瘦张并没有把他改动的结果告诉胖张,而是不声不响地署上自己的名字,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寄给了那家油漆厂。

差不多同一时间,胖张也把自己撰写的广告语寄给了那家油漆厂,但不是原先撰写的那一句,而是另外一条——风雨之后色更浓。

过了一段时间,报纸公布了评选结果,中特等奖的人是瘦张不是胖张!好在胖张也没有落空,得了个入围奖。入围奖和特等奖相比,奖金具有天壤之别:瘦张得的奖金能买一辆轿车,胖张得的奖金不过能买一部手机罢了。

邮局来给胖张和瘦张送汇款单那天,刚好两人都在单位待着,于是就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胖张说那十万元的奖金本该属于他,瘦张则坚持说,那十万元的奖金非他莫属。

这下麻烦来了。胖张为了获得较高的舆论支持率,逢人就这样说,要不是瘦张偷看并且剽窃了他的作品,无论如何他都得不到特等奖。瘦张当然不能接受胖张的说法,加以反驳,他那是借鉴不是剽窃。

起初,两个人仅仅是在私下里攻击对方,没有当面指责。渐渐地就发展到了公开化的地步,不光在单位里相互进行人身攻击,还打算对簿公堂。单位领导看两个人闹得不可开交,影响了团结也影响了工作,出面进行调解,让两个人把所得奖金全部拿出来,二一添作五进行平分。瘦张不采纳,坚持那笔高额奖金归他自己一人独有。

瘦张的不通融激怒了胖张,一怒之下就把瘦张告了,说他侵犯著作权。县法院第一次接触这样的案子,也觉得棘手,不好轻易下结论,断定谁对谁非,于是对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又让两个人拿出底稿。

看罢两人的底稿,主审法官依旧不好下结论:“你们两个人撰写的广告语都获了奖,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也让我们做法官的分享到了一份喜悦,我们为县里有这样的人才感到骄傲。可是——”主审法官话锋一转,说话的口吻就有些不客气了,“你们为了一点奖金,把多年积累的美好情谊抛在了脑后,不值呀!”

瘦张想想法官的话,低下了头;胖张想想法官的话,也低下头来。为了让两个人彻底服气,主审法官在给他们讲清了“剽窃”与“借鉴”本质的区别后,然后,举了古代“一字师”的例子。很明显,“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中的“数”,远不如“墙角一枝梅,凌寒独自开”中的“一”用字准确,整首《早梅》诗,郑谷只不过仅给齐己改动一字而已,就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流传千古至今。

法官这番话让胖张茅塞顿开:瘦张把“难”改成“不”,一字之易可谓一字千金。

法官的良苦用心没有白费,胖张和瘦张一致承认,这件事情之所以会闹到今天这个地步,归根结底都是他们心胸狭窄造成的啊!当初,如果他们能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双方的结局都将会是完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