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人恩怨,柳州10名男子当街持棍棒打架斗殴?警方:一个都别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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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8 10:28

近日,柳城警方关注到网络上流传疑似柳城县大埔镇金时代附近红绿灯处有人持棍棒打架斗殴的视频后,迅速介入调查。

部分现场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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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画面显示,一群年轻人先是在红绿灯下对一名男子进行殴打,而后又冲向马路对面对另一男子进行殴打。

竟敢在大街上上演“全武行”?蜀黍绝对不会容忍此类行为,就一个字,抓!

3月23日,柳城县公安局大埔派出所根据受害人报案及掌握的线索,成功抓获在上述地点打架斗殴的嫌疑人10名。

经调查,3月20日凌晨2时许,当事人韦某真等10名年轻人因与受害人韦某龙等人存在私人恩怨,韦某真等人在大埔镇金时代附近呼喊对面马路的韦某龙过来,在斑马线处对韦某龙进行殴打,随后冲到马路对面某酒店门口对另一受害人进行殴打。

目前,韦某真等10人已被大埔派出所依法处罚。

蜀黍要告诉大家,无事生非、寻衅滋事的打架斗殴行为可千万使不得。

借此案,蜀黍也和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普法时间

现实生活中,有部分人,特别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譬如一个不爽的眼神,解读为“你瞅啥?瞅你咋地?”,用“能动手,决不吵吵”的想法,将争吵、谩骂等升级为打架斗殴,甚至恶化到造成将人打伤、致死的严重后果。

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可能被治安处罚,情形严重的会涉及刑事犯罪。以下是打架斗殴的法律后果,请大家一定要了解。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事犯罪

一、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二、打架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打架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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