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泸法麒麟•童声诵法”活动开始啦!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6-27 05:18

又到秋意渐浓时

一年一度开学季

谱好法律宣传乐章

唤醒成长的脚步

去知识的深处

探寻身边的法治密码

用童声感受力量

奏响法治建设最强音

金秋九月

乘风启程

专属于泸县小学生的法治盛宴

正式开启

优秀作品还可获得丰厚奖励哦

心动了吗

赶紧投稿参与吧

作品要求

1.视频内容

诵读《民法典》《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人民群众生活高度相关的法律法条,以及泸州地方性法规如《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还可诵读与之相关的法治金句(可参考“学习强国”法治金句专栏)。

每部作品诵读(作者)人数控制在1-3人,诵读完后加以简短的学生个人理解、认识解读内容(可由老师、家长辅导编排),诵读解读形式可自由发挥,鼓励多形式多样性。诵读均采用普通话诵读,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富有感情。

2.视频规格

自行采用手机或相机横屏录制,总时长不超过2分钟;图像、声音清晰,画面平稳;视频格式为 MP4或MOV,可自配背景音乐、字幕包装等。

3.个人信息表

诵读作者还需提供个人信息表(参见附件),内附100字以内个人简介,含姓名、学校、联系方式及本人校服(佩戴红领巾)照一张,如有指导老师,需注明指导老师(限一名)姓名等信息。

投稿方式

学校推荐投稿+个人自愿参与投稿:将诵读作品按相关要求于9月14日前发送到投稿邮箱981197340@qq.com,注意不能重复投稿。

展播评选

“泸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定期展播诵读作品,并在当期设置网络投票通道,低年级组和高年级组分别得票数较多的前10部作品入围专家评选候选。

奖项设置

“十佳作品”10个

“最佳人气奖作品”3个

“最佳组织奖”3个

“最佳指导教师奖”3个

诵读范本参考

诵法部分:“大家好,我是xx小学xx年级学生xx。《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个人理解部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学们,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比如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余垃圾要分清哦,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爱护环境、守护绿水青山。”

原标题:《@同学们,“泸法麒麟•童声诵法”活动开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