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课堂,青春有“法”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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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4 07:41

青春有“法”不迷茫

防控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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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者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主要有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及网络欺凌等表现形式。比较常见的有收取保护费、故意欺负同学、言语羞辱、敲诈勒索、暴力殴打等。严重的校园欺凌会构成刑事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给被害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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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25 年1月5日,高一学生张某因多次羞辱同班同学陈某,被陈某的表哥、高二学生吴某得知。吴某遂与同班好友李某商议教训张某,二人指使李某将张某约至操场偏僻处,吴某让陈某望风,随后二人对张某拳打脚踢,致其牙齿损伤、左侧上颌骨额突及肋骨骨折,经鉴定均为轻伤二级。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方审查起诉,后诉至法院。

最终,被告人吴某、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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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通过本案,我们能看到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张某因为自己欺凌同学的不当行为导致自己受伤。

校园欺凌受害者陈某因为自己没有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是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使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了犯罪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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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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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和预防校园欺凌?

01

增强自身安全意识

在学习和生活中,尽量不要独来独往,要结伴而行,不给欺凌者可乘之机;遇到校园内外的欺凌时,要沉着冷静,避免冲动,及时报告老师、家长。在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情况下,看到别的同学受到欺负时,要及时向老师报告,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02

同学之间互谅互让

学会换位思考,宽容他人,不斤斤计较。团结友爱,互谅互让,不拉帮结伙,不给别人起绰号,不盲目的讲哥们义气,珍爱同学情谊,正确处理与同学之间的摩擦和矛盾。

03

学习运用法律武器

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在业余时间学习简单的法律知识,当遇到伤害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避免成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的同时,也不能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要做一名知法、守法、敬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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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王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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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护成长——普法小课堂,青春有“法”不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