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常发〔2021〕31号
(2021年11月19日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区顺利实施并圆满完成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取得良好效果。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系统宣传,“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普遍落实,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年至2025年)顺利实施,助力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完成,服务好“一区一城”新房山高质量发展,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其贯穿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升全区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推动“一区一城”新房山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找出存在不足,补齐工作短板。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转变方式方法,创新形式载体,强化调查研究,提升普法效果,推动普法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二、以满足人民需求为导向,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推动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要深入宣传民法典,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及其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要突出围绕服务大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提升国家安全法律意识;立足文明城区创建,加强对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乡村振兴、疏解整治促提升、高精尖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教育、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要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
要切实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服务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对《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本市新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
要把法治建设作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践行,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要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夯实法治房山建设的社会文化基础,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民俗文化、乡土文化有机融合。
三、以分类施策为抓手,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分业、分类、分众,开展精准普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群众知晓率。
要加强依法治理,特别是基层依法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引导和支持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治,并深化信息网络领域治理,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治理体系。
要将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作为普法对象,并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等为重点,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
要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要持续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好“两法一条例”,加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学校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
要深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完善和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各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作用,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轮训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要推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的建立和完善。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
要持续强化村(居)民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对农村村民、未就业城市居民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以广大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做好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普法宣传服务工作。
四、以健全组织机制为保障,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格局。要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房山区普法责任制清单。
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将各行各业以及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要发挥新闻宣传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法治精神,进一步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按照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区人民政府要健全普法工作指标评估体系,认真开展“八五”普法的部署、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