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法易讼明白卡之离婚纠纷所需材料
1、起诉状(落款处须由原告本人亲笔签名)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如结婚证已经丢失,需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5、有夫妻共同财产须分割,须提供相关财产证明(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财产发票等复印件)
6、原告为军人,须提交所在团级以上部门同意其离婚证明原件
7、被告为在押服刑人员,原告须提交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被告所在监狱服刑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1、均须A4纸张,并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或打印,左侧留2.5厘米装订线
2、以被告住所地为管辖依据提起诉讼的,须提供被告户籍所在地证明或现住址的物业公司、居委会或村委会、派出所出具的其在逊克县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现在仍在该地址居住的居住证明原件
3、温馨提示:前一次起诉离婚后原告主动撤诉或被法院判决驳回或经法院调解和好的案件,如无新的事由,原告再次起诉时应当在原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之后提出
4、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5、其中4、5、6、7项分别为未成年人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军婚离婚、服刑人员离婚的案件,涉及到这类情况的提交相应材料,不涉及的不提供
6、逊克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456-4459625
供稿:立案庭
原标题:《【逊法易讼明白卡】带你了解——离婚纠纷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