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做实执行司法救助工作也是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的生动实践。中宁县人民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用足用好救助措施,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024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执行案件33件,救助49人,发放救助金50余万元,实现了司法的温情传递,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用心筛查,精准筛选救助对象。遵循“职权启动为主,申请启动为辅”的原则,强化内部“一体化”联动职能,加强与院内各庭室的沟通协调,对已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肇事、抚养费、赡养费等“因案致困、因诉致贫”“执行不能”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筛选,主动走访社区、村委会调查核实、收集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严格按照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提请院司法救助案件领导小组讨论救助问题。胡某某、张某某、王某某产品责任纠纷案,因使用购物时赠送的无标示生产厂家信息、无生产日期及批次的扫地机器人发生住宅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案发生后,因涉案赔偿金额大,申请人没有得到足额赔偿,生活困难,且被执行人无偿还能力,执行法官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主动上门调查核实情况、收集相关材料,为其申请司法救助。
用心争取,积极破解救助难题。为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应救尽救”,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涉案困难群众的解危济困作用。我院主动与乡镇党委、村委会沟通,做好司法救助摸底工作,对具体案件明确救助标准,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申请人鲁某某与被执行人杜某某附带民事赔偿一案,杜某某因酒驾造成鲁某某重伤二级,丧失劳动能力,杜某某在服刑期无赔偿能力,鲁某某不能获得及时赔偿。院领导高度重视,指派法官前往村委会及受害人家中了解情况,了解到鲁某某仅依靠自己每月低保及残疾补贴维持日常生活,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进行司法救助。
耐心回访,深入群众长效帮扶。司法救助不是终点,而是帮扶被救助人的起点,坚持“当下救”与“长久助”相结合。在落实救助金后,对办理了司法救助案件的当事人通过电话、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与所在的驻村工作队进行沟通,根据实际困难制定帮扶计划,为救助对象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马某、马某然姐弟两人司法救助案,马某、马某然父母离婚,父亲在外打工,母亲无法联系,常年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家庭特别困难。承办法官了解到姐弟两人在某小学上学,通过运用“司法救助+心理辅导”等多元化救助方式,为姐弟俩发放救助金,同时定期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学习情况,并对马某、马某然进行心理辅导,助力贫困家庭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安心学习。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宁县人民法院将认真落实党对新时代司法工作要求,将“枫桥经验”引入司法救助工作,助力“终本清仓”,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济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暖心的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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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做实司法救助,用司法温度呵护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