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暑假又到啦,一定有不少的同学想换电脑,手机或者想出去旅游而准备找个兼职,一边赚钱满足自己的小心愿,一边增加社会实践经验。不过,关于做暑期工的法律知识你了解吗?

1.寒暑假打工需不需要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未满十六周岁能否到用人单位参加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打了几天工后发现自己无法承受工作强度,
这几天工资能否拿到,对方不给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暑期打工期间,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时,
应该向什么部门、通过什么途径进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标题:《【微普法】"暑假打工"小知识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