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刑和附加刑有什么区别?刑法中的各类刑罚详解,一篇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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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7 15:56

主刑和附加刑有什么区别?刑法中的各类刑罚详解,一篇看懂!

2025-07-22 15:19

发布于:河南省

刑罚作为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手段,是刑法威慑力的核心体现,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今天,就让我们深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了解我国的刑罚的基本构成。我国刑罚采用主刑+附加刑相结合的方式,主刑独立适用,附加刑灵活配合,形成多种刑罚结构。

一、主刑

主刑主要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1️⃣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是罪轻的主刑。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拘役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重于管制但轻于有期徒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期间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可以折抵,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刑事处罚中适用范围最广,适用频率最高的主刑。执行有期徒刑的场所为监狱或其它执行场所,如看守所等,且凡有劳动能力的,在服刑期间必须参加劳动。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超过20年;总和刑期35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5年。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为25年。有期徒刑的刑期可以折抵。

4️⃣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严厉刑罚,适用于罪行及其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执行无期徒刑的场所包括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和看守所。无期徒刑并非“牢底坐穿”,符合条件可减刑、假释,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13年。无期徒刑的刑期不能折抵。

5️⃣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绝对不适用。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执行方式包括枪决或注射等。对应当判处死刑但非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二年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25年有期徒刑。

二、附加刑

附加刑可附加适用,也可独立适用。

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1️⃣罚金

罚金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罚金是适用对象主要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罚金的数额刑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具体金额。罚金应当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将强制缴纳。

2️⃣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该附加刑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以及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分子适用。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无期徒刑、死刑的应当剥夺终身。

3️⃣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贪污贿赂罪。没收财产仅限于犯罪分子个人合法财产,不得没收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财产在查封前罪犯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4️⃣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三、结语

以上就是我国刑罚的主要方式。判刑除了让犯罪分子接受惩罚,更重要的在于预防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最终服务于社会的公平正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