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龙马潭区法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李正超、程浩、刘翔、庞龙等四十七人被指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案,已于2020年10月12日,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自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李正超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事套路贷非法放贷,以提供大额、利息、长期贷款为诱饵骗取被害人借款,通过预先收取平台费、外访费、砍头息、保证金等方式虚高借款金额,和插人放贷方式恶意垒高债务增加被害人违约,榨取被害人财物。在收取贷款过程中,采取电话滋扰、贴大字报、胶水堵锁、发送威胁图片、视频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还实施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等行为。

本案将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复庭审理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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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李雨忆
原标题:《扫黑除恶 | 关注!泸州47人涉黑恶犯罪将复庭审理并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