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10月第二周)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03 21:29

1.上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2.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教育活动;

3.下发各类宣传工作任务;

02

秘书科

1、向市局报送9月下旬法治建设工作信息。

2、联系宣传部,沟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问题。

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4、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题培训会”。

03

普法依法治理科

1、准备召开市级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准备画册、手提包、宣传展板、会议汇报稿、致辞等材料,制定观摩点流程、对接讲解等具体事项;

2、准备召开十三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修改会议方案、主持词、讲话稿等会议材料;

3、督促各单位、各镇街参加“鲁法护苗”《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4、接省厅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典型经验的选树和宣传推广,按照司法部要求报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案例或优秀“法律明白人”故事各1篇;

5、参加市局普法工作调度会,并做工作汇报,领取宣传材料。

0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10月10日参加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动员会;

2、上报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有关数据统计表;

3、10月12日举行调解员协会、中共高唐县调解员协会支部揭牌仪式暨调解员第一期学习班开班仪式;

4、完成远程视频预约会见1人次;

5、上报第三季度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

6.报送第三季度平安创建工作汇报;

7、督促司法所及时查看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并就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推送信息及时予以核查反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及时准确建立安置帮教台账、档案等;

8、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对调解完成的案件及时进行整卷归档,形成调解信息上报高唐司法公众号。

05

行政执法监督

1.统计各执法部门第三季度“不罚”“轻罚”案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案件数并上报市局;

2.统计各执法部门第三季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数据并上报市局;

3.统计汇总各执法部门第三季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数据;

4.向相关执法部门发送《关于开展聊城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并筹备相关工作;

5.印发《高唐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

6.赴市局参加全市“规范执法、从我做起” 教科书式指导策例评审会议;

7. 向各执法部门发送《高唐县司法局关于印发〔高唐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

8.撰写完成《行政执法监督科考核完成情况》;

9.撰写完成行政执法监督科自查报告;

10.完成《高唐县证明事项实施清单(2023年版)》出文程序;

11.继续向相关执法部门发放执法证;

06

备案审查科

1.对执法局送审的《高唐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书;

2.对三十里铺镇送审的一份补充合作协议进行了送审前程序指导;

3.对教体局拟出台的 高唐县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 进行技术指导;

4.梳理近期工作情况,并完善工作台账;

07

社区矫正大队

1.组织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劳动,开展定位核查146人次;

2.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人,解除3人;

3.接受社会判前调查6人,完成6人;

08

法律援助

1、提供法律咨询24件,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5件;

2、与涉诉援助协会中秋走访受援贫困群体;

3、持续开展普法宣传纾民忧 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

4、参与司法局开放日活动。

09

法治调研督察科

1.对镇街、县直单位下发通知,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材料;

2.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题培训,邀请第三方作培训;

3.报送市对县考核指标分解情况汇总表;

4.分解市对县考核各科室具体工作任务及所占分值。

10

杨屯司法所

1.调解刘东村刘某与杜某多年来相邻关系土地纠纷;

2.调解刘西村杜某张某等6人之间的赡养纠纷;

3.调解小屯村陈某与贾某土地纠纷;

4.调解唐庄村唐某与潘某婚姻家庭纠纷;

5.调解大市场李某院内被被收割机损坏引起的纠纷;

6.调解韩庄村王某与李某间玉米权属纠纷;

7.调解南朱村朱某与大李六村薛某因借农具言语不和产生纠纷;

8.调解刘东村张某两人赡养老人引起的纠纷;

9.报送法律明白人故事案例;

10.报送司法部司法所人民调解任务工作台报表1个,社区矫正报表2个;

11.合法性审查1件,报送合法性审查相关材料;

报送第三季度安置帮教新增人员统计表,四包一报表;

12.社区矫正集合1次,整理社区矫正档案5人次,信息化核查3次;

11

琉璃寺司法所

1、调处矛盾纠纷2件,解答法律咨询3件;

2、反馈琉璃寺镇法治巡察相关材料;

3、上报琉璃寺镇合法性审查相关材料;

4、整理“八五”普法中期考核相关材料并上报;

5、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进行实时定位核查及签到情况;

7、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

12

固河司法所

1.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材料;

2.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余人次;

3.对社区矫正人员集合并进行信息化核查;

4.调解一起纠纷;

5.整理八五普法中期考核材料;

6.在固河镇大集进行法治宣传活动;

7.上报合法性审查相关文件材料。

13

汇鑫司法所

1.整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16份,开展信息化核查;

2.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3.对辖区16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户走访;

4.参与汇鑫办事处老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法律保障工作;

5.整理汇鑫街道“八五”普法中期验收材料;

6.在社区矫正基地值班,新接受1名社区矫正对象;

14

梁村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5人,信息化核查5人;

2.整理安置帮教档案,走访安置帮教人员20人,上报安置帮教报表;

3.调解韩寨村相邻纠纷;

4.上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二季度报表、司法所工作、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报表;

15

鱼邱湖司法所

1.报送街道合法性审查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制度等文件;

2.统计填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

3.对接两名刑满释放人员,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

4.完成判前社会调查1件,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人,解除矫正1人;

5.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道学习37人次;

16

姜店司法所

1、成功调解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2、统计法治两人上报工作;

3、制作调解卷宗;

4、联合镇文旅办、镇妇联在尚官屯集上开展普法宣传纾民生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

5、开展姜店镇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会;

17

人和司法所

1.上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情况统计表;

2.专职人民调解员到和平社区排查矛盾纠纷;

3.完善调解卷宗,撰写调解案例;

4.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人;

5.人和司法所在辖区内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18

清平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开展定位核查30人次,解除社区矫正1人。

2.联合法律顾问、调解员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4人次。

3.上报各类报表。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19

三十里铺司法所

1.对2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7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21人次;

3.调解南王存地界不清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2件;

5.接受新入矫对象一名,并完成入矫手续;

6.参与判前调查一次;

7.调解成功王架子村合同纠纷一件;

20

尹集司法所

1、完成备案审查科镇街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

2、参与高唐县调解员协会活动并培训学习;

3、迎接市局调研做好准备工作;

4、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道学习;

5、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1人次;

6、信息化核查11人次;

7、开展定位核查11人次;

8、参加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动员会;

9、报送司法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第三季度季报表;

10、报送安置帮教月报表;

11、报送法律援助月报表;

21

赵寨子司法所

1.对3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8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32人次;

3.调解前纸村因地邻土地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3件;

5.进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成员信息采集;

6.参与判前调查两次;

7.解答一件劳资纠纷的法律咨询;

初审:袁传亮

复审:师志凯

终审:杨 洋

原标题:《工作动态 | 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10月第二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