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推进法治浈江建设
——浈江区人民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2016年“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关于“七五”普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普法方式,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推进检察环节普法工作,为法治浈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普法工作责任夯实
(一)压实普法工作责任
院党组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严格履行普法的领导职责,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五年普法规划,并分年度制定当年的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长期和短期的普法工作目标,着力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责任体系,确保普法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

制定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普法保障机制
院党组坚持把普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实抓好,做到与其他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院“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普法工作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员、经费保障,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2016年以来,我院克服人员少、工作多的困难,多次抽调主要办案部门的干警“走出去”普法,并积极配合区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在经费方面精打细算,优先保障普法所需费用,“七五”普法以来共开支相关费用60余万元。

宣传形式多样
(三)做好普法思想动员
多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和全院干警大会,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普法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推动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员额检察官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专题学习
二、强化学法,以案释法,
普法工作推进扎实
(一)强化自身普法,提高法治素养
认真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党建队建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一是把学法作为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学习的主要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的首要学习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力发挥班子成员以及中层干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的学法带头作用,在全院营造良好学法氛围。

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是结合专项工作推进自身普法。把培养干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模范机关创建、加强党支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一方面通过开展前述专项工作,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增强,党员干部在普法工作中走在前、做表率,有力推动了全院干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另一方面干警队伍整体法治素养的提高,也更好地保证了各类专项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收到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效果。
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依托检察机关“三级网络系统”,组织干警参加中央、省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召开或者举办的各类政治学习会议、法律知识讲座、检察实务培训等;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区委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主动联系高等院校开展全员素能培训,加强对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以及其他亟需更新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全市率先开展检察委员会委员轮流上讲台领学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的活动,着力提升规范司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学习宪法,在“国家宪法日”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宪法宣誓和诵读宪法活动,重温宪法誓词、强化责任担当。

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检察委员会委员轮流上讲台领学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亚军带领干警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
四是以考促学,增添学法动力。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学习强国”、“韶司在线”、“韶关发布”、“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考学”、“迎接十九大党的知识考学”、“检察人员保密知识测试”等网络平台的学习考试、学习挑战;先后多次在本院举办了案例辩论赛,《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考试,有关宪法、检察官法、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知识测试,演讲比赛等等。通过参加和开展形式多样的考学、竞赛活动,增加了干警学法的趣味性和针对性,提高了干警学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

开展“学报告,学党章”知识竞赛

开展学习《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
(二)围绕办案普法,同步释法说理
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和《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把检察官以案释法作为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
一是在每个诉讼环节开展释法说理。严格执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时发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4188份,让案件当事人详细了解在诉讼活动中可以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在讯问、询问、变更强制措施、宣布不起诉决定、出庭支持公诉等各个诉讼环节,分别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害人、证人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疑惑,尤其是在法庭审理中注重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促其知罪悔罪,早日回归社会。热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公诉出庭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一方面促进了检察工作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增长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取得双赢效果。

邀请人大代表等观摩全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庭审

成立浈江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是以“侦防一体化”推进警示教育。2016至2017年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在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认真落实“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工作机制,坚持“办好一个案、治理一条线、预防一大片”的指导思想。结合办案深入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68批次,累计受教育人数近3000人(次)。

向发案单位职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三是利用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开展法治宣传。对于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5件刑事申诉案件、2件拟不起诉案件分别实施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等参加,阐明处理结论及依据,促进息诉罢访,适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遵守法律。

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
四是发挥派驻检察室基层优势普法。我院派驻犁市检察室扎根农村基层,在接访、走访活动中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80次,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解18次;深入农村基层组织开展预防犯罪法治宣传11次。通过有针对性地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检察官前往浈江区犁市镇开展送法进乡镇活动
五是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教育挽救。详细了解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性格特点、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等情况,在各个办案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感化教育挽救,开展法治教育;在全市率先将社工引入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和犯罪预防工作中,与韶关市恒福社会工作服务社签订合作协议,成立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站,积极构建“专业社工帮教+公益服务+培树良好品行+劳动技能培训+就业融入社会”的综合性帮教模式,先后对附条件不起诉的8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促使其更好回归社会,防止其再犯罪,收到良好效果。

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服务项目签约暨揭牌仪式
六是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把检察法律文书作为释法说理的重要载体,对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不支持申诉请求、不支持监督申请等处理决定的案件,共制作各类说理文书251份,就处理决定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政策等进行分析阐述,让诉讼参与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适用法律的理由,避免当事人对法律认知产生错误。
七是深化案件信息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650条,公开法律文书1125份,使案件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办案流程、办案结果和办案依据。为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负责该项工作的案件管理中心开展创岗争优活动,提高了案件管理中心法律服务的质量,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案件管理中心也先后荣获“韶关市巾帼文明岗”和“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案件管理中心荣获“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八是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报送,丰富以案释法案例资源库,把典型案例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有力素材。2019年,我院办理的韦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立案监督案例”,该案作为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对人民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犯罪本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极具教育意义。
三、创新方式,拓展平台,
普法工作不断深化
(一)举办检察开放日普法
聚焦公益保护、校园欺凌、民企发展等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先后单独或者联合举办了“公益诉讼专题”、“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多种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劳动者代表等社会各界走进检察院,通过参观办公办案场所和设施设备、召开座谈会、举办法治讲座、派发宣传手册等形式,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直观地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情况,增强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也增长了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推动形成运用法律武器共同维护公民权益、社会公益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法治格局。

举办各种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二)走进校园普法
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辖区各学校全面派驻法治副校长,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带头认真履责,推动该项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为增强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精心设计法治巡讲课件、创作多媒体普法宣传短片、设置校园法治宣传栏、印制法治宣传册,积极走进中小学、幼儿园以主题教育、专题讲座、模拟法庭、家长课堂、幼师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开展法治巡讲73次,受教育师生、家长数万人。2018年10月,高检院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后,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联合区教育局积极开展预防和打击教职员工性侵幼儿、学生的违法犯罪活动,走进幼儿园和中小学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增强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教职员工的法治观念。注重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在本院打造了“青少年法治教育长廊”,以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为主要宣传内容,突出警示教育功能,邀请学校师生前来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推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在辖区内全面派驻法治副校长,上图为法治副校长授聘仪式

“法治进校园”及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长廊”开展法治教育
(三)结合社会治理重点工作普法
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报道,通过“两微一端”以及开展“举报宣传周”、“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创平入户”、“我是浈江创平宣传员”等活动,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共建平安浈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综合治理和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果,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综治创平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结合“扫黑除恶”等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
(四)讲好浈江检察故事
我院干警撰写的多篇反映浈江检察工作亮点和成果的文章,先后在《韶关日报》检察专版、《韶关检察》《检察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刊登;拍摄宣传片《心光》,记录浈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展现浈江检察干警风采;自编自导以检察官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为题材的情景剧《蔚蓝天空》,先后多次参加区委宣传部、全市检察系统、有关监狱机关等举办的文艺汇演,获得了社会各界好评。

自编自导情景剧《蔚蓝天空》在韶关监狱举办的文艺汇演中演出

自编自导情景剧《蔚蓝天空》在市检察院举办的文艺汇演中演出
四、存在问题
“七五”普法以来我院积极参与普法工作,有一定成绩,也存在诸多问题:少数部门和干警仍未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整体质量;检察干警的法律素养、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存在法律知识结构不完整、法律知识更新滞后的问题,与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要求尚有差距;创新开展普法工作的力度尚显不足,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等等。对以上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改进。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普法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深化检察环节普法工作,为圆满完成“七五”普法任务,推进全面依法治区,贡献检察力量。
第一,进一步压实普法工作责任
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更加全面、更加深入、更加系统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强化院党组抓普法的主体责任,强化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确保普法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第二,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干警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媒介素养、公共沟通及网络运用等素能,进一步提高运用群众语言释疑解惑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效果
积极探索检察工作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的方式和方法,不断拓宽普法工作社会化的渠道和途径,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持续加大检察环节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促进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一、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精神。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具体措施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
2.以“三会一课”为平台学法;
3.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学法;
4.定期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法;
5.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各类法治教育培训、法律知识讲座;
6.组织干警开展法律知识网络考学、竞赛活动;
7.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同步释法说理;
8.加强法律文书说理,推进法律文书公开;
9.发挥派驻检察室深入农村的基层优势普法;
10.举办专题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公诉出庭活动普法;
11.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12.在“3·8”国际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7·1”建党节、“10·1”建国70周年、“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
13.借助报刊杂志、“两微一端”等传统媒体、新媒体普法;
14.利用户外法治宣传栏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