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合法假期来之不易
人民法院维护劳动者权益义不容辞
这个五一假期
为您献上一份
专属于“打工人”的普法大礼包
让您在享受愉快假期之余
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
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
当遇到公司不缴纳社保
该怎么办?
案情回顾
2020年5月1日,小杨应聘到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某公司与小杨签订了期限为5年的书面劳动合同,但没有为小杨缴纳社会保险。
2022年小杨生病住院,因小杨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住院产生的5万元医疗费全部由小杨自己支付。出院后,小杨越想越气,于是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与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某公司支付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损失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决某公司向小杨支付按照职工医疗保险审定的医疗费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某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认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杨也要承担费用,不能完全归责于公司,而且是小杨主动提出辞职,公司不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法院审理后驳回了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案
本案例中,小杨入职某公司即与某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某公司应当为小杨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因某公司没有及时为小杨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导致小杨生病住院却不能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给小杨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某公司来承担。
另外,虽然是小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导致小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某公司没有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某公司仍然要向小杨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均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某公司想通过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来达到降低经营成本的目的,钻法律空子,却带来了更多的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前述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审核丨康毅昌
原标题:《【以案释法】@打工人,您的专属“打工人”普法大礼包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