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有些法律引用原刑法条文、导致与现行刑法不衔接的问题。专家介绍说,1997年刑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变化非常大,导致之前制定的25件法律中引用刑法的条文与现行刑法不衔接。比如:有些法律引用的刑法条文序号在新刑法中有变化、条文内容有调整,有的法律引用的投机倒把罪、流氓罪等刑法罪名罪状被取消,有的法律引用的有关惩治犯罪的决定已被废止。针对这种法律上的“硬伤”,解决现行法律与刑法的衔接问题,需要对25件法律进行37项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