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法治新媒体联播>>业务动态>>
扩大监督范围 提高监督质效 陕西南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2-04-20 17:11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为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提高监督质效,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到辖区小南海镇峡山槽村村部现场监督一起滥伐林木案不起诉决定法律文书的公开宣告送达,南郑区森林公安办案民警、镇村两级干部及数十名村民参加了会议。 南郑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综合业务部主任龙阳春作为承办检察官,首先向被不起诉人罗某某宣读了滥伐林木案不起诉决定书,就其滥伐林木基本犯罪事实、主要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说明。对作出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阐释,指出罗某某滥伐林木的行为构成犯罪,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给被宣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罗某某应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要通过自身教训教育好自己的亲人和身边人,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龙阳春以这次法律文书宣告送达为契机,以案释法,对在座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旁听群众宣讲了国家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强调村委会领导要带头执法,以案为戒不断加强普法教育,教育好村民莫要以身试法,守护好南郑辖区的绿水青山,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的贡献。 人民监督员现场认真翻阅了该起滥伐林木案全部案卷材料,问询了被宣告人罗某某家庭情况等,并向承办检察官现场咨询了滥伐林木案刑事处罚等法律问题,承办检察官当场逐一详细解答。并向人民监督员说明了被宣告人罗某某自愿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值班律师和检察院法警参与下作了同步录音录像,着重介绍了在该案审查起诉阶段,已监督督促罗某某在其滥伐林木地点补种了220余株水杉树苗,积极通过办案促进生态修复。 随后,人民监督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发表了意见,该案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严肃、规范,程序合法有效,认为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活动,不仅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林业环境资源保护法治教育课,彰显出检察办案的刚性和温度,对南郑辖区内贯彻落实国家倡导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意义重大。同时,对该院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实地参与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的举措表示肯定。希望检察机关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南郑区检察院将不断拓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参与方式,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健全检察办案运行的外部监督机制,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龙阳春)